圣诞树税务判定:用途与结构决定课税性质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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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最终判定这棵圣诞树不属于高档家具。他们认为,该物品既不属于照明器具,也不属于室内装饰品,因此得出了不征收个别消费税的结论。
这一判断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该物品的性质。虽然圣诞树带有灯光,但它并不是为了提高室内亮度而设置的照明设备,其主要目的是品牌宣传。此外,它的设置地点是百货商店大厅这一特定空间,且不以移动或重复使用为前提。综合这些因素,税务机关认为很难将其视为家具。这一结论也符合过去的行政解释和判例趋势,例如大法院2000Du3382判决也明确提出,应结合物品的形态、用途和性质进行综合判断。
根据《个别消费税法》的规定,高档家具属于课税对象,而具体的范围则由施行令附表详细列举,主要以接待用椅、床等传统家具为中心。虽然照明器具和室内装饰品也被包含在内,但这是以其具备日常家具的性质为前提的。因此,在判断某一物品时,不应仅看其名称,而应观察其真实的用途和结构。
我们在判断此类基准时,最好将其简单化。如果物品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室内照明,则更接近照明器具;如果是为了空间装饰而持续使用,则更接近室内装饰品。相反,如果是为了特定场所而特别制作、以宣传为目的,且在安装后预定拆除,那么其作为家具的性质就会大大减弱。此外,是否固定在地面、是否可以移动及重复使用等,也是判断的重要线索。
该案例参考了书面消费2022-3666(2022.08.25)的回复。由此可见,物品的使用方式比其名称更能左右税务判定。关于是否课税的问题,最终就是以此方式进行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