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增值税:医疗保健服务的免税范围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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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增值税法》第26条第1款第5项规定,“医疗保健服务”属于免税范围,具体范围由施行令第35条确定。这里所指的医疗保健服务,是指根据《医疗法》或《兽医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或动物医院提供的诊疗行为。
除了医生的诊疗,牙医、韩医、助产士、护士的行为也包括在内。接骨师、针灸师、按摩师、临床病理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药剂师的药品调剂等也属于免税范畴。但是,某些不属于《健康保险法》规定疗养津贴范围的特定手术,如整形手术,则不予免税。例如,双眼皮手术、隆鼻、隆胸、痤疮治疗、纹身去除等如果属于美容目的而非一般诊疗,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此外,兽医提供的动物医疗服务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也可以免税。这包括根据《畜产品卫生管理法》、《水生生物疾病管理法》等进行的诊疗,以及为残疾人辅助犬、低保户饲养的动物提供的治疗等。此外,经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等公告的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动物诊疗也包括在内。
除了上述内容,殡葬业者提供的殡葬服务、私人和公共墓地、火化、骨灰安置设施相关服务、急救病人运送、粪便/畜禽粪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处理、消毒、保健管理、作业环境测定等服务也作为医疗保健服务被规定为免税对象。
长期疗养机构提供的疗养服务,产后调理院为产妇和婴幼儿提供的餐饮和疗养,社会企业直接提供的看护或保育服务,以及精神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委托服务等,也都免征增值税。
总而言之,在医疗保健服务中,旨在保护国民生命和健康的基本治疗、调剂、管理、运送等活动大多免征增值税,而商业或美容目的的活动则不属于免税范围。因此,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准确判断其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免税对象至关重要,消费者在支付医疗费用时也应提前确认是否包含增值税,这将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