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增值税:10% 税率,境外服务享零税率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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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增值税法》第22条规定如下:

“对于在国外提供的服务,尽管有第30条的规定,但仍适用零税率。”

第30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为10%,因此,第22条规定了对此的例外。这意味着,原则上适用10%的税率,但对于在国外提供的服务,例外地适用0%的零税率。

并非只要是向外国人提供服务就自动适用零税率。该条款的核心在于服务是否确实在国外提供,即服务的提供地是否在国外而非国内。在增值税中,“地点”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是决定是否征税的重要标准。

此条款是基于税收基本原则之一的属地主义。属地主义是指税收仅对在特定领土内发生的经济活动或消费征税的原则。增值税本质上是一种消费税,因此,其征税与否是根据消费地点来决定的。在国外消费的服务不属于国内消费,因此不属于征税对象,从而通过适用零税率来免除税收负担。

相反,属人主义是根据国籍、居住地等人的属性来征税的方式。这主要适用于所得税、继承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的原则。例如,如果居住在韩国的个人在海外获得收入,也可以以此作为在国内征税的依据。

如上所述,增值税根据属地主义来设定征税范围,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第22条,也贯穿于整个制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按营业场所单位征税。如果同一经营者在多个地区设有营业场所,增值税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视为独立的征税单位,单独计算和申报税额。其原因在于,征税的标准不是“经营者是谁”,而是“消费发生在哪里”。

归根结底,增值税是一种不以人为标准,而以地点为标准征税的结构。第22条对在国外提供的服务适用零税率,正是这种结构性原则,即属地主义的直接体现。如果消费确实发生在国外,法律的宗旨就是不对其征税。

在增值税的世界里,“在哪里发生”比“是谁做的”更重要。这是该制度最核心的原则,也是对国外服务适用零税率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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