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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PF危机:从生存增长到系统崩塌
2025年10月14日
二金融PF不良是生存本能而非贪婪。低利率下,相互金融为求生被迫依赖土地担保PF扩张资产。这如癌细胞增殖,致其房产贷款拖欠率暴涨,从2022年的2.69%飙升至2025年一季度的10.98%。新村金库等巨亏,不良蔓延至农协等。系统性病变已让合并不再是清理,而是转移扩散。现在需改变生存方式,而非仅分配风险。
“癌细胞也是生命啊。”一句电视剧台词揭示了生存本身的悖论。为了活下去而增殖,可如果这种增殖最终将宿主摧毁,那还能称之为生命吗?这句话是对当前相互金融,尤其是第二金融圈(二金融)PF(项目融资)不良结构最恰当的隐喻。
二金融圈对PF的集中与其说是贪婪的结果,不如说是生存的本能。与银行圈不同,中央会支持不足,存款保险保护范围有限的相互金融机构,其结构本身就无法安全地存活。在收益缩水的低利率局面下,他们能选择的道路只有承担风险式的增长。以土地为担保的PF是短期内创造收益、扩大资产的唯一通道。其结果是,相互金融圈的房地产、建筑业贷款拖欠率从2022年的2.69%暴涨至2025年一季度的10...
如果用于招待则不抵扣,如果用于员工福利则抵扣——以判例看高尔夫会员权的税务处理
2025年10月13日
高尔夫会员权税务处理以“实质目的”为准。大法院判例裁定,专用于客户招待的会员权,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地方法院判例则认为,用于员工福利、内部活动等多种事业目的的会员权,不应一律视为招待费,进项税额应予抵扣。企业需明确区分和管理使用目的,才能认定其与事业相关性,避免不抵扣的风险。
韩国大法院 2013두14887 判决和仁川地方法院 2013구합1045 判决是根据高尔夫会员权的取得及使用目的,对进项税额抵扣与否做出不同判断的代表性案例。两起案件都解释了《增值税法》第17条第2款第3项和第3项之2中规定的“与事业没有直接关联的支出”及“招待费等相关的进项税额不抵扣”条款,但由于事实情况的差异,结论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大法院 2013두14887(2013.11.28)案是一宗公司为招待客户而购买高尔夫会员权的案件。尽管该公司将其记为资产,但实质上招待目的非常明确。法院认为,如果招待目的明确,即使在会计上被分类为资产,其本质也属于招待费,因此,该进项税额在《增...
“组合员入住权”与“一户一宅”非课税特例争议案
2025年10月02日
조심 2025부2163 (2025.08.28)案:申请人转让旧房后购买新房,但未在规定期限(1年)内迁入,主张因新房转为“组合员入住权”致无法迁入,应享“一户一宅”非课税优惠。税务机关认为申请人无实居意愿,且税法未明文规定此种情况可豁免迁入要求。审判院裁定,税收减免规定须严格解释,新房转为入住权
조심 2025부2163 (2025.08.28)案件涉及纳税人主张适用“一户一宅”非课税优惠特例,理由是其转让了旧有住房并购买了新的住房,尽管他们未搬迁并办理新房的迁入申报,但新房随后转变为“组合员入住权”(即工会成员的入住权)。
案件背景
申请人于2018年7月购入位于首尔永登浦区的旧有住房,并于2020年12月将其转让,在此前一天购入了位于铜雀区的新房。转让旧房时,他们申报并缴纳了转让所得税,并适用了旧房的“一户一宅”非课税优惠特例。然而,税务机关(처분청)认为申请人未能在购入新房之日起1年内满足迁入要求,因此对其进行了征税处分。对此,申请人辩称,由于新房存在租赁合同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