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行政代理使用的出入境窗口:平等与效率的矛盾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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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出入境管理所试图设立“行政代理士专用窗口”的尝试,似乎是侧重于提高效率。考虑到涉外民事申请的特殊性——即由于语言障碍和程序复杂性而对代理服务的高度依赖——通过专家完成文件准备和提交处理,可以带来提高整体申请处理速度和减轻行政负担的效果。从表面上看,这有可能被解释为一种以效率为目的的服务供给方式的专业化。
然而,这种效率逻辑需要进行批判性审查。专用窗口的存在,给没有使用付费服务而选择直接访问的外国申请人带来了明显的歧视和被剥夺感。他们不得不忍受更长的等待时间,并感受到一种间接的压力,即他们下次必须支付费用并使用行政代理士,才能获得公平的服务。这可能导致行政机关以牺牲最弱势申请人群体——外国人的权益为代价来追求行政便利,进而制度性地优待特定职业群体的经济利益。
特别是在考虑到外国申请人对行政程序提出异议的能力弱于本国申请人的情况下,专用窗口很可能被异化为在效率名义下扩大特定职业群体影响力的工具。因此,出入境管理所必须清楚地证明,效率所带来的益处能够抵消优待特定职业带来的负担,并且不会侵犯一般外国申请人的权利。除非满足这些条件,否则专家专用窗口将难以避免被批评为一种牺牲了平等基本原则、缺乏正当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