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财政部税务解释与平台结算风险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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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税务解释对2024年发生的Timaef(蒂梅普)事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Timaef事件是Tmon(蒂蒙)和WeMakePrice(维美普)因财务恶化和资金挪用等原因,未能向销售者结算销售款项,也未能向消费者退款的事件。未结算款项规模超过1万亿韩元,给数十万销售者和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两家公司为了弥补现金短缺,曾销售高额折扣商品券,但这反而导致了损害的扩大。在资本蚕食的状态下,利用销售款项来填补现有未结算款项的做法,被指责实质上类似于庞氏结构。最终,Tmon进入了重整程序,WeMakePrice也面临着法律诉讼和调查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者未能收回的结算款项不能被视为单纯的支付延迟,而应视为无法收回的债权。因此,如果适用企划财政部的该项税务解释,在满足启动重整程序、破产、退票等条件时,销售者可以申请坏账税额抵扣。不过,实际抵扣需要客观上确定款项已无法收回,仅仅是支付延迟的情况尚不充分。此外,必须提供法院的裁定书、退票证明资料、结算明细等相关凭证,才能获得税收上的抵扣认可。
Timaef事件表明,在电子商务结构中,平台的财务健全性可能直接转嫁为销售者的风险。继Meokjipoint(墨集点)事件之后,《电子金融交易法》虽进行了修订,但平台结算等领域仍存在监管空白。本次税务解释的意义在于,它明确了减轻销售者增值税负担的法律依据,从而应对了这一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