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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图书、报纸、新闻通讯可以免征增值税?
2025年07月18日
根据韩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令,图书、报纸、新闻通讯等特定信息媒介可免征增值税。此举旨在促进公共信息获取,体现教育、新闻和信息权的公共属性。具体免税范围由法律和施行令详细规定,涵盖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和新闻服务,但不包括个人博客或付费专业信息,以维护税收中立性和公平性。
您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图书、报纸、新闻通讯等商品和服务,与一般商品不同,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得益于韩国《增值税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免税条款。
该条款规定,对某些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免征增值税,其中第8款明确提到了图书、报纸、杂志、政府公报、新闻通讯、广播等特定信息媒介。不过,该条款并未具体说明哪些图书、报纸、广播属于免税范围,只规定“由总统令规定”。
《增值税法实施令》第38条对《增值税法》第26条第1款第8项的免税范围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例如,图书免税范围包括与图书内容一同提供的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以及企划财政部令规定的电子出版物。
报纸和杂志的定义则遵循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