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虚假收据

收据一旦开出,就不得反悔……虚假收据主张被驳回的转让所得税案
2025年08月25日
纳税人因转让所得税案败诉。他以“虚假收据”为由抗辩,称5000万韩元的收据是应对方请求为贷款而开具的。但税务机关认为,综合合同、收据和金融交易记录,5亿韩元的交易额是合理的。法院也判定,无法客观证明收据为虚假,因此维持了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该案表明,若无法提供确凿证据,纳税人很难推翻税务机关的判断。
申请人于2015年8月签订了以4.25亿韩元在大邱购买土地和建筑物的合同,并于同年12月在清算余款前签订了转让给第三方尹某的合同。之后,尹某直接与原所有者进行交易并完成了所有权转移登记,并于2017年以6.3亿韩元出售给第三方,申报的取得价款为5亿韩元。税务当局以此为依据,将申请人转让该房地产的金额认定为5亿韩元,并征收了转让所得税,申请人对此提出异议。
申请人的主张如下:与尹某在2015年12月2日签订的合同存在5亿韩元、4.65亿韩元、4.6亿韩元等金额各不相同的多份版本,而他实际收到的金额仅为4.405亿韩元。特别是,他声称2015年12月3日开具的5000万韩元定金收据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