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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税务三步通:申报、凭证、节税
2025年08月18日
针对个体户,需掌握三大税务申报:代扣代缴税(次月10日)、增值税(小规模每年1月25日,一般纳税人半年一次)、综合所得税(每年5月31日)。理解代扣代缴、合规凭证、成本费用等概念至关重要。正确区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凭证要求,并善用税额减免与抵扣政策。合理管理财务,能有效节税并避免不必要的罚款。
您好。今天我将为各位个体工商户讲解一些必须了解的税务术语和基本申报流程。刚注册营业执照时,许多人会觉得这些术语很陌生,流程也很复杂。但只要掌握几个核心要点,您就能避免不必要的税费,并且在与税务师沟通时也能更顺畅地理解。
个体工商户需要关注的税务申报主要有三类:首先是代扣代缴税款。如果您需要支付人工费,那么必须进行代扣代缴申报。申报期限为支付人工费的次月10日之前。其次是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将每年1月至12月的销售额和采购额加总,并在次年1月25日之前申报。一般纳税人则分两次申报,上半年(1月至6月)的申报截止日期是7月25日,下半年(7月至12月)的申报截止日期是次年1月...

韩国税务审判院对争议款项所得税评估作出裁决
2025年07月30日
2025年2月11日,韩国税务审判院裁定,将申请人部分款项认定为其他所得并征收综合所得税违法。此裁决基于金钱交易细节和合同解除过程。审判院指出,争议款项并非全为所得,部分可视为必要费用。税务处理需依具体性质。
2025年2月11日,韩国税务审判院在第2023全8043号裁决中认定,将申请人收到的“争议款项①和②”认定为其他所得并征收综合所得税的处罚行为是违法的。此项裁决是在参考刑事判决证据记录中确认的金融交易明细和合同终止情况后作出的。此外,税务审判院认为,将“争议款项③”全额视为其他所得征税,而未承认其部分可作为必要费用,是不正当的。因此,税务机关的部分处罚被撤销。
案件背景
申请人从事建筑业,于2005年从A公司收购了位于忠清南道的争议项目。2014年4月10日,申请人与B公司签订了转让该项目的合同(“争议协议”)。然而,由于合同履行问题引发争议,该协议被终止。随后,申请人在相...

视频内容制作费用税额抵免的税务争议
2025年07月29日
在内容产业外包模式下,视频内容制作费用税额抵免是重要税务争议。近期韩国税务审判院判决,即使申请法人支付了电视剧制作费并进行了一定管理,但若实际制作和责任由外包公司承担,则申请法人不符实质制作方条件,不能获得税额抵免。此案强调,实质课税原则优先于形式,提醒发包方须评估自身在制作中的实际职责,以避免税务争议。
在内容产业外包制作模式普遍化的背景下,视频内容制作费用是否适用税额抵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务争议焦点。最近,韩国税务审判院就一项重要判决做出了裁决,即申请法人支付给外包制作公司的电视剧制作费用是否属于税额抵免对象。在该案件中,申请法人以广播视频制作为主营业务,委托外包制作公司制作电视剧并支付了制作费用,随后根据《租税特例限制法》申请了视频内容制作费用的税额抵免。然而,税务机关认为申请法人并非实际的制作方,因此排除了其税额抵免的资格。对此,申请法人提出了行政复议。
申请法人方面主张,其并非单纯的发包方,而是实际的制作方,对外包制作公司的业务进行了规划和控制,并通过预算制定、制作相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