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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中小企业税收减免:重新开业不等于新设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为了获得创业中小企业税收减免,个人经营者不能仅靠新注册公司。法律明确规定,若重启的业务与原有业务在实质上相同,则不被视为创业。这旨在鼓励真正的全新业务,而非现有业务的变相延续。因此,您必须开展一个与现有业务完全不同的新业务,并建议事先咨询专家。
为方便个人经营者获得创业中小企业税收减免,仅新办理营业执照是不足够的。韩国《税收特例限制法》的宗旨是鼓励新业务活动,因此,如果重启的业务与原有业务在实质上相同,则不被视为创业。
不被认定为创业的主要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况不被视为创业:
1. 业务继承或资产收购:通过合并、分拆、业务转让等方式接手现有业务,或收购现有业务所用资产并从事同类业务。
2. 个人企业转变为公司:将个人经营的业务直接转变为新设立的公司。
3. 停业后重启同类业务:停业后再次开业,且从事的业务与停业前属于同类。
4. 业务扩张或新增业务:难以认定为首次启动新业务,例如在现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