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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税额的问题,而是程序的问题 : 韩国税务制度中的程序保护
2025年07月05日
本案揭示了韩国税制中的三个关键特点:课税前适否审查制度、课税除斥期间内程序义务、以及税单送达方式的合法性。即使税额本身无误,若程序不当,也可能导致课税决定被撤销,体现出韩国对纳税人程序性权利的高度重视。
对于初次接触韩国税务制度的朋友来说,有些关于税务机关如何征税、纳税人有哪些权利保障的程序,可能会感到陌生。我们今天要介绍的韩国税务判例“2025年2月6日 税审2024中4906号”,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通过它我们可以看到韩国税制中强调“程序正当性”的一面。本文将从三个中国读者可能不熟悉的角度出发,介绍韩国的税务制度特点。
首先,韩国有一个在税额正式确定之前,纳税人可以提出异议的制度,称为“课税前适否审查”(韩文:과세전적부심사)。当税务机关计划征收一定金额以上的税款时,必须事先向纳税人发送“拟课税通知书”(과세예고통지서)。纳税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可以正式申请课税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