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无代表,不纳税”正变得日益空洞?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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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税法律主义是将这一原则制度化的装置。其核心思想是:征税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而法律必须由国民的代表机构——国会制定。仅从形式上看,目前的征税都符合这一原则。问题在于“形式”与“实质”之间的鸿沟。
观察现行税法可以发现,核心标准往往不在法律本身,而是在施行令中。法律通常只提供一个框架,如“按施行令规定予以免税”或“由总统令规定”。实际上决定国民税收负担的标准,隐藏在行政部门制定的施行令、规则和告示中。这意味着国会只指明方向,而实质的“刀柄”却握在政府手中。
在这种结构下,租税法律主义原本意图实现的“代表性”意义被大大稀释。并不能仅仅因为法律的存在,就自动获得民主合法性。如果法律过度授权(委任),征税的实质性决定就不是在国会,而是在行政部门完成的。在国民看来,税收更像是根据“行政”而非“法律”在变动。
“无代表,不纳税”听起来遥远的另一个原因是,在现实中,国民的代表似乎离政府比离国民更近。虽然国会议员由国民选出,但设计政策并垄断信息的却是行政部门和官僚组织。议员们往往处于审议政府提案的被动地位,很难脱离党派立场和政府基调。
特别是在税收和房地产等复杂的政策领域,这种倾向尤为明显。由于专业性和信息不对称,国会无法充分制衡行政部门,政府方案往往在大的框架下直接通过。国民的同意在多个环节中被稀释,责任归属也变得模糊不清。
这种以行政部门为中心的结构并非偶然。韩国从近代国家形成阶段开始,官僚体制和行政权力就先于议会得到了加强。经过殖民时期,中央集权式的官僚国家模式被移植;解放后,在战争与混乱中,以行政和军事为中心的统治模式得以巩固。此后,经过开发独裁时期,国家运作最终定型为重视效率与速度的官僚中心模式。
民主化以后,政治权利虽然大幅扩大,但行政结构本身几乎没有改变。官僚组织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甚至随着政策复杂性的增加,其影响力反而变得更强。虽然实现了民主化,但国家运作的核心轴心依然留在行政部门。
从这个背景来看,当今的征税虽然在形式上经过了代表,但实质上更接近于由行政部门决定的结构。因此,“无代表,不纳税”听起来显得空洞。这并非因为没有代表,而是因为通过代表进行的监督与控制已失效。
归根结底,问题的本质不在于措辞或原则,而在于结构。要让租税法律主义真正发挥作用,法律必须包含实质性的标准,委任立法应当是例外而非惯例。只要代表性无法恢复,征税的合法性就将不断面临质疑。